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省有关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文件要求,我校须在每年12月初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下一年度因公临时出访计划。
现请校内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国际及港澳台侨交流合作工作的需要,认真研究制订2017年因公出访计划,统筹规划和合理安排相关工作。
请各单位制定计划时注意一下几点:
(1)将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合作的交流计划(学术团组)与一般性中外校(院)际和科研院所间的工作交流出访计划(行政团组)有所区别;
(2) 教学科研人员指直接从事教学和科研任务的人员;学术合作交流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和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执行此类出访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出国(境)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3)一般性中外校(院)际和科研院所间工作交流的行政团组出访计划仍执行现行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政策,实行总量控制。
请各单位填写《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访计划报备表(附件1-4)》,并于11月25日前提交至我处,未列入当年度计划的团组原则上不予办理因公出访手续。(纸质版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提交至ochf@jun.edu.cn)
联系人:张博、郭宁 ,联系电话:85226319,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