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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学生守则

发布时间:2017-04-12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暨南大学环境与气候研究院实验室学生守则

 

实验室是开展教学实验和科学研究的场所,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一、保持实验室内的整洁、安静,严禁喧哗、吸烟、吃零食和随地吐痰。如有违反,教师有权停其实验。

二、实验前必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如:查看相关文献,了解仪器用途、性能,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和方法等。经老师同意后才能进入实验室进行试验,欲增加或改变实验内容,须事先征得实验室主任的同意;进出实验室、使用仪器需登记。

三、参加实验者应先熟悉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要点,实验前认真学习《使用手册》、《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暨南大学实验室安全指南》等。第一次使用仪器设备或操作不熟练的学生必须在老师或实验室管理员的指导及监督下,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非本次实验所用的仪器、设备,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动用。

四、实验时认真观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实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养成独立思考习惯,努力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实验动手的能力。

五、每台仪器设备配备的耗材、配件、标准品等应各自存放,不得随意与仪器设备调换挪用,严禁带电接线或拆线;每次实验后应清点实验器材用品。

六、爱护实验仪器设备、标本器材,节约水、电、材料。一旦发现仪器和设备故障或损坏,要保持镇定,迅速切断电源,保护现场,立即向指导老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并做出书面检查;以便能及时维修或更换,千万不可擅自拆修或调换。责任事故应按《暨南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规定进行赔偿处理。

七、注意安全,在实验中受伤,应立刻报告指导老师,进行妥善处理。使用危险物品和毒品时要遵照教师的要求,严格按规程操作,如有意外应立即报告。

八、实验结束后,学生应将实验原始数据及实验结果交给指导老师审核、签名,然后自觉整理好实验仪器设备,做好清洁工作,关好门窗、水电,经指导教师或实验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本守则由指导教师和参加实验的人员共同监督,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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