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精神,结合我校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实际,为研究生培养和职业发展提供保障,在确保“学信网”就读专业信息可调整的前提下,可申请将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生就读专业名称可以由“资源与环境”(类别代码085700)调整为“环境工程”(领域代码085701),经学生自愿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现将申请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申请“类别”转“领域”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电话或书面向环境与气候研究院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4日
联系电话:020-37336650
环境与气候研究院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