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目的
确保所有工作人员能够胜任各自的工作岗位,具有良好的工作行为规范和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实验室安全管理。
1.2 范围
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包括运输和清洁员工。
1.3 职责
(1)分管领导负责实验室人事政策,负责实验室人员的配置,负责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安全员的授权。
(2)办公室负责实验室人员的培训、考核、免疫、健康检查及档案管理。
(3)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人员的工作及培训等实施监督。
1.4 控制要点
1.4.1实验室应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承担实验室工作及管理体系设计的工作。
1.4.2实验室人事政策参照暨南大学实验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执行,相关政策应及时传达。
1.4.3实验室应设置安全员、设备管理员、设施维护人员等安全岗位工作。
1.4.4安全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不限于)
a)具有专业教育背景。
b)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
c)熟悉所负责人工作,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专业培训。
d)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e)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或继续教育。
1.4.5 实验室应对所有岗位的职责、任务、对应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专业资格等明确说明,并提供给相应员工。
1.4.6 在有规定领域,实验室人员在从事相关实验室活动时,应有相应的资格。
1.4.7 实验室应定期评价员工可以胜任工作任务的能力,每年至少一次,对于工作复杂的岗位人员,还应适当增加评价次数。
1.4.8 对实验室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也应评价能力,确保胜任工作。并且符合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
1.4.9 实验室应定期组织包括运输、清洁和临时聘用人员在内的所有员工培训,重点培训员工独立工作的能力。
1.4.10 人员培训计划应包括(不限于):
a)上岗培训,包括对较长期离岗或下岗人员的再上岗培训。
b)实验室管理体系培训;
c)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
d)实验室设施设备(包括个体防护设备)的安全使用;
e)应急措施与现场救治;
f)定期培训与继续教育;
g)人员能力的考核与评估;
1.4.11 实验室应为每个员工建立动态管理的人事档案资料,可靠保存并保护员工隐私权,人事档案应包括(不限于):
a)员工的岗位职责说明;
b)岗位风险说明及员工的知情同意证明;
c)教育背景和专业资格证明;
d)培训记录,应有员工与培训者的签字及日期;
e)员工的免疫、健康检查、职业禁忌症等资料;
f)内部和外部的继续教育记录及成绩;
g)与工作安全相关的意外事件、事故报告;
h)有关确认员工能力的证据应有能力评价的日期和承认员工能力的日期或期限;
i)员工表现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