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境与气候研究院合同管理,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维护学校和研究院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校,在原研究院合同审批管理的基础上,根据《暨南大学合同管理办法(2021修订)》(暨通〔2021〕39号)、《暨南大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暂行规定》(暨通〔2021〕55号),制定本办法,现予以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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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气候研究院
2022年7月14日
发布时间:2022-07-14 发布单位:环境与气候研究院
为加强环境与气候研究院合同管理,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维护学校和研究院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校,在原研究院合同审批管理的基础上,根据《暨南大学合同管理办法(2021修订)》(暨通〔2021〕39号)、《暨南大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暂行规定》(暨通〔2021〕55号),制定本办法,现予以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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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气候研究院
2022年7月14日
